案例一
一名在圣地亞哥大學讀書的20歲的中國女留學生,在開車回洛杉磯途中遇到5號公路邊境檢查站的檢查。由于她未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就被查驗了手機,沒有想到,移民局官員從她和別人的微信聊天中,發現她在非法打工,于是被當場抓捕,并于第二天直接從洛杉磯機場遞解出境。
5號公路從圣地亞哥到洛杉磯的途中,有一個邊境檢查站,但不是每天都有邊境檢查。每個月偶爾有移民與海關執法局 (ICE) 人員到場進行檢查。這次就是在檢查站發現了這名留學生非法打工,并當場做出遞解出境的決定。
10號公路在德州El Paso附近也有一個每天24小時開放的邊境檢查站。一旦被查到沒有合法身份,就會被當場拘留,并送移民監獄。鄭存柱建議沒有合法身份的移民要避免經過這些設有邊境檢查站的地方。他也建議留學生注意帶好合法證件,避免檢查時無法提供合法證明,而被檢查手機,發現非法打工等不利信息。
官員表示,因為涉及到在F-1簽證期間非法打工,她只有兩個選擇,要么被遞解出境,要么被關入移民局監獄。這位學生最后選擇遞解,在10月5日這一天,被押上了回國的飛機,五年之內不得入境美國。
對這件事,有律師認為,這個認罪和遣返的過程太快,有點不可思議。由于這位同學已經在美國境內,一半情況下,這位學生人已經在境內,遞解需要上移民法庭走完整的程序,由法院認定。
像這種快速處理的遞解方式,常常出現在出入境關卡。有律師表示,這有可能是該學生當時說的太多,失去了法律上本身自己享有的權利,亦或者是當時官員有引誘學生認罪的可能。一旦遇到類似的情況,要盡量少說話,可以提出律師在場的要求。
案例二
據【世界日報】報道,曾經有一名同學在入境美國的時候,被海關懷疑非法打工,最終被遣返的事件。當時,這名女生稱自己僅在Facebook的一則留言透露過“在朋友的留學中介公司幫過忙”,并沒有從中牟利。但由于當時她面對著輪流審訊以及“扣押聯邦監獄五年”、“被銬手銬”等來自官員的恐嚇,精神處于高度緊張害怕的狀態,最終她承認曾經打過工。
這名女生被移民官當場判定遣返,押送登機返回,她的美國簽證被當場取消、并五年內不得返回美國。
非法打工,后果很嚴重!
一些留學生對于“非法工作”這個詞的認識有些不完整。他們潛意識里認為只要不去中國城刷碗、送外賣,不直接獲得工資就不算打黑工。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未經移民局允許之下,任何以勞動力或者精神付出來換取任何形式報酬的行為,都被移民局認為是非法工作。
對于廣大在校國際生來說,只有在校內合法工作才不需要經過移民局審批通過;而任何形式的校外工作都需要取得OPT或CPT的方式,并且符合相關條例。若移民局認定你存在“非法打工”的嫌疑,那么遭到遣返的可能性也極大。
在美留學生通過合法的途徑可以在校內或者校外打工。但是,美國政府和每個學校對學生打工都有自己的規定,留學生在打工前一定要了解這些相關的法律和規定,以免出現非法打工的情況。
校內打工選擇有什么?
留學生在校園內打工,每周不可超過20小時(寒暑假時可以全職工作,即每周不超過40個小時)。除了在餐廳工作外還可以做校園內書店(bookstore)店員,學生事務員,圖書館管理員以及在國際留學生辦公室兼職。
這里要注意,每個學校會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一定要參照自己所在學校的規定。此外,移民局對于“校內打工”的場所和性質都有明確的規定,最好在開始工作之前向學校的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DSO)確認。
另外,在校內打工必要申請社會安全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也就是大家口中的SSN,因為要領薪水,這個必須要有。不過早申請也好,否則以后找實習的時候再申還要等它下來才能開始工作,一勞永逸。
在美國一般大學都會為學生提供一些校內打工的機會,工作場所為學校的餐廳、圖書館、便利店、計算機房、學生服務中心等。留學生可以通過校內的on-campus job網站,上邊定期更新工作信息和要求,也可以通過校內公告欄、自己主動詢問等方式來找工作
關于校內工作選擇類型:
第一類:大學圖書管理員
美國大學圖書館為學生提供的工作機會很多。圖書館環境單純,工作任務也不重,還可能近水樓臺先得月飽覽群書,是最理想的半工半讀的地方。但也由于這類工作的熱門,留學生到校后最好盡早到圖書館詢問有關信息。
第二類:電腦房
美國大學的電腦房通常會聘用很多學生擔任電腦助理,為使用電腦的學生提供資訊和現場幫助。留學生如果精通電腦知識,可去學校電腦房申請當助理員。
第三類:宿舍管理員或宿舍前臺
每個學校的宿舍都會有學生宿管員,一般都是聘用學生來擔任,主要協調和解決住宿學生的問題和困難,并定期組織一些活動。注:有些學校的宿管是免住宿費用的。美國大學住宿舍費用很高,如果能做宿管的話會把這筆錢節省下來。
第四類:家教類
如果學生有一些特長或者曾經獲得過比賽獎項,比如瑜伽,游泳,舞蹈等,可以在學校體育館找到一份薪水不錯的兼職。一般可以做瑜伽老師,泳池救生員,舞蹈課老師,形體老師等。當然有些專業性很高的工作如救生員,需要資格證書。
第五類:學霸們的天地
如果你是一名學霸,或者是單科類學霸,那么你可以找一份助教的工作,TA(teaching assistant)或者RA(research assistant),薪水相當不錯哦!
第六類:普羅大眾類
學校經常招聘學生擔任學生餐廳服務生,保潔員或者書店收營員,學校小賣部收營員等,這些只需經過簡單的面試即可拿到,在沒有工作經驗時可以先從此類工作下手。
美國大學一般都設有餐廳,除管理人員與廚師外,其他工作人員往往聘請學生擔任。此類工作機會較多,工作輕松簡單,除有一定的經濟收入外,還可解決吃飯問題。
校外打工必須合法
大學的全日制學生,已經在美國生活9個月以上,并且能夠較好地完成作業,就可以經大學允許后到校外打工。但在學期中間,每周不能超過20小時,僅在假期時可以從事全職工作。無論哪種情況,雇主都必須得到移民局的允許,而且必須辦理申請手續。
通常持有F-1簽證的留學生,可以以積累專業相關的實踐經驗為目的,到企業時間并接受培訓。實踐培訓總體上分為兩種。
一種被稱為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CPT),作為課程安排的一部分,在學習課程期間進行。實習也屬于其中的一種,此項訓練主要針對已經修完一年以上課程的大學生或研究生。CPT時間總和是一年,可以分幾次使用。
CPT是美國大學的實習項目,在CPT期間,學生是full-time position,和實習所在公司或機構的員工享有同等待遇。CPT不但可以在金錢上滿足留學生的生活,對畢業以后找工作也非常有幫助。
但是原則上,CPT的工作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這有兩層解釋:
1.實習是所在program的一個組成部分,也就是說實習是必須的,這種情況相對較少,而且真有這種事,所有的paperwork應該是一路綠燈,甚至連實習的地方系里都找好了;
2.就是在外面工作,同時注冊1-n個學分的實踐課,學分并不是畢業必須的,但是必須注冊,第2種情況發生的概率比較高。另一種實踐培訓就是大多數人知道和關心的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簡稱OPT。
它是美國政府給予在美完成學位后的國際學生從事相關專業的一段工作實習時間,一般為1年。其中STEM專業(Science,Technology, Engineering, Mathematic) OPT時間為36個月。
OPT一般由大學的international office幫助國際學生提交申請。有效日期為通過審批之日起以后365天。不過必須在OPT有效起始日期三個月內必須找到和申請人專業相關的實習或工作,否則3個月后OPT自動失效。
幾點要注意:
無論是打工還是實習,為了保護留學生的利益,大家要注意一下幾點:
一、簽署合同,保障權益
盡量與雇主簽訂雇傭合同,并仔細地閱讀合同條款。尋找合同里相應的工資標準。如果發現雇主給予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可以向有關部門尋求法律咨詢幫助。
二、做好工時記錄
記錄工作時間和工作日數。自己做好每次工作時間的記錄,可以避免對方不付工資的糾紛。
三、保證工作態度
不要無故遲到、無故休息。打工期間,不能隨便曠工,無故遲到,有事應事先與對方聯系,不然會被開除。
四、遇到問題不要慌張
一旦與所工作的地方發生了問題,首先應找負責人冷靜地談一談。如果不起作用的話,就要找有關部門申訴處理。打工期間發生事故莫慌張。如果是工作現場發生事故,要立即與負責人聯系,并要求立即接受治療。如果是途中遇到交通意外事故,切記也要請警察出面。工作地的負責人不肯給予治療和補償時,一定要請有關機關幫忙調解。
五、不要耽誤學業
打擊出國留學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保證好學業,如果無法兼顧好打工和學習的時間和精力,那還是要以學業為主。
此外,每個人適應環境的速度不一樣,不要看身邊的人都去打工自己沒工可打就感到焦慮或者硬著頭皮去找工作,還是要根據自己的興趣以及精力來制定打工計劃。否則就得不償失。
留學生打工一定要把握好自己,把打工時間控制到自己的學習和身體能夠接受的范圍之內,理性地進行打工。